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遣到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保业务经办人员:2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类专业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17:00。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189号通州湾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点击查看。
2.报名须知:
①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在现场完成,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并逐条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1033517015@qq.com,邮箱主题和PDF文件名请注明“岗位名+姓名”。
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名材料复印件均不退。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参与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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