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检验检测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要求
岗位:食品检验检测
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药学、药品检测、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分析化学、环境保护、有机化学相关专业均可。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有检验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职责
1、积极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工作;
2、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30日-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4室,电话:0518-87214809。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填写打印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确定综合考核测评人选。
3、综合考核测评以实验检测现场操作为主:提供给应聘人员一份检测标准,对照检测标准进行实验操作及记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动手操作能力、对待数据的严谨性等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现场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听取考察对象所在社区、原单位或学校意见,如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按成绩依次替补。
(四)体检
考察通过后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东海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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