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批准,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城管执法辅助人员2名(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公告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5日。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
(1)《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报名人员为退役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用人单位盖章证明);
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5.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院内东楼4楼)。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职位数和岗位报名人数之比未达1:3笔试开考比例的,经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本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第三方机构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第三方机构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5-83368744
咨询服务时间:自报名开始至笔试考试日前,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由街道(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工作由街道(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
街道(部门)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街道(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为街道(部门)指定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人均50000元/年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用工咨询:025-83113270(玄武门街道)
(二)报名咨询:025-83368744(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监督电话: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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