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盐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其中,公安、法院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体能测评须合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2月14日下午至2月17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委党校(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97号)。
联系电话:0515-83818538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按附件中相应资格复审材料目录准备好所需材料。有关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本人签字。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如有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请务必提前与大丰区委组织部联系确认,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申请(需扫描电子档发至邮箱dfzzbzgk@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并做好个人防护。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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