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度面向应届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基本情况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是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
学院坚持政治建院、质量立院、特色强院、开放办院、从严治院,把教学作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教学这“一个灵魂”,充分运用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和延安精神的“宝贵资源”,着眼于实现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当前与未来“三个结合”,不断聚焦教学主题,坚持用延安红色资源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逐步形成了主题明确、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培训效果得到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学院科研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原则,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党建、干部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工作,近五年承担国家、部委等省部级以上课题百余项,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和理论文章,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延安精神等方面成果丰硕。
学院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院”,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培养国家“万人计划”、陕西省“特支计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多名,初步形成一批在干部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的教师队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4.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哲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地址为szc@celay.org.cn。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面试前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面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通知面试人选时一并告知。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政治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人选自愿放弃,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1. 确定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限须在6年以上),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 享受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含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和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我院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常年招聘与功能定位相关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哲学等相关学科领域或干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突出研究成果的教授,以及有一定知名度且科研潜力较大的副教授,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报名咨询电话:0911-2196711,2196715
监督举报电话:0911-2196708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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