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洛社实验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区镇两级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
(1)食堂帮厨2名:男52周岁、女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幼儿园保育员2名:女,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幼儿园编外教师2名: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1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幼儿园人事处。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等指定材料。
(二)技能测评
统一进行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第二轮测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技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标准参照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要求,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幼儿园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同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
(六) 录用
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关系挂靠幼儿园对应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常由幼儿园进行管理和考核。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弃权等出现空缺,则按本岗位报名成绩依次替补;如出现缺岗,同类型人员中表现优异者可作调剂。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1、录用人员应服从幼儿园统一管理,幼儿园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对招聘岗位待遇有疑问,可拨打报名电话咨询。
2、录用人员需服从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洛社镇组织办、教育科、纪委全程参与下进行。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洛社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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