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程序已完成,近期将组织面试(技能操作)工作,现将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六楼616会议室(宿豫区洪泽湖东路24号)。
二、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职称证(含注册证、规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所在岗位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技能操作)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5点前书面告知招录单位。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且未经招录单位同意的,视均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技能操作)资格;
3、完成资格复审考生,现场缴纳面试(技能操作)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技能操作)通知书;
4、面试(技能操作)时间:见通知书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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