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1、《南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考时间截止2023年6月20日,勤务辅警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勤务辅警笔试从简)。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勤务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
3、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有辅警岗位要求不得有纹身。(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市公安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机关纪委85020502。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