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充实工会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工会及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力量,提高服务职工工作水平,经研究,宿迁市工会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工会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见《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
2.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专业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积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7)有直系亲属为本级或其上级工会负责人的;
(8)存在其他不得报考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总工会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总工会公众号和官网、各县(区)总工会官网、宿迁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宿迁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笔试结束后,将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银行卡注销)。
报名网址:宿迁市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栏
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wsbm/list.shtml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3)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4)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总工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12: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人事考试专栏。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24:00。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14:00-16:00。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工会法及劳动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系统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报考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工会社工的,分别由沭阳县总工会、泗阳县总工会、泗洪县总工会、宿豫区总工会和宿城区总工会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报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工会社工的,由市总工会组织对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专栏、宿迁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各县(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经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专栏、宿迁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各县(区)总工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在宿迁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各县(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宿迁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另行通知。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总成绩第1名的列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各县(区)总工会官方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分别由沭阳县总工会、泗阳县总工会、泗洪县总工会、宿豫区总工会、宿城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分别由沭阳县总工会、泗阳县总工会、泗洪县总工会、宿豫区总工会、宿城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组织。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各县(区)总工会官方网站上公示5天。
(八)聘用
按照市招、县(区)管、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用、省备案的原则,对聘用的工会社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正式聘用后,首轮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聘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县(区)工会社工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各县(区)总工会负责,各功能区的工会社工,日常管理由各功能区(总)工会负责,年度考核由市总工会负责。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招聘单位在批准的招聘计划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经市总工会同意后,从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本岗位已面试考生全部放弃,招聘单位经市总同意后可从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缺额人数3倍比例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
四、工资待遇
全市工会社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统一薪酬待遇,新聘工会社工享受用人单位同岗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宿迁市总工会负责解释。电话:0527-84399052
监督电话:0527-84368351(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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