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是无锡市教育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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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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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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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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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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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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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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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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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2年以上(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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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级育婴员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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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二楼招聘部;咨询电话:85014677。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
教师岗位将采用专业技能考核及专业教学考核(全程佩戴口罩)。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不满60分不予录用。如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加试。
(四)体检
标准参照原卫生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请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及录用
1.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2.确定招录的人员,与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进行管理和考核。被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报道,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道者,视为弃权。
三、工资待遇
1.录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收入水平;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期2个月。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王老师 0510-85853781-80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本公告由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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