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提升队伍力量,宜兴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选聘单位”)根据《关于宜兴市国资企业职工招聘管理暂行规定》(宜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关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共计4类,选聘工作人员共计7人。其中:A类岗位2人,B类岗位2人,C类岗位1人,D类岗位2人。
二、报考条件
1、选聘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遵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品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按国家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且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年满 16 周岁者;
(2)曾被选聘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3)有刑事犯罪前科;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5)患有精神病或严重的传染病者;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者;
(7)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就业协议,不应在选聘单位服务者;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
(9)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
(10)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3、服从单位工作岗位调配。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与缴费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名与缴费地点:宜兴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9综合部(宜兴市洑溪路200号汇龙商务中心)。
咨询电话:0510-87929030。
(三)考试费用
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考务费用100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选聘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选聘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境)外文凭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仅收取复印件留档,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2、报考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3、每人限选择1个岗位报考,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成功后,除岗位未达开考比例按规定取消、符合有关低保政策按规定减免外,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4、本次选聘除考务费外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四、招考程序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
按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
过后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考试
1、第一阶段为笔试。A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B、C、D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测、申论。笔试成绩为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笔试后以笔试成绩(考试成绩+加分项)的高低按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第二阶段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
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第一阶段笔试成绩占30%、
第二阶段面试成绩占70%,两者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四)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且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对应选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选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信息将在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0510-87929030;监督举报电话:0510-879296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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