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001:工作人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条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专业,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5年以上收费工作经验。
6.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3.报名及材料上传:2023年7月26日9:00—7月28日15: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得分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合格人员中,按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合同制用工,一经录用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81032。
九、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80707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 :00。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
原文标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链接:http://www.sndhr.com/UI/News/detailInfoID=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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