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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农商行/全国银行春招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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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农商行春招法律常识积累(四)
2025年江苏农商行春招法律常识积累(四)
  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一、盗窃罪。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调包:窃取,定盗窃罪。
  3、既遂标准:脱离主人控制。
  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四、抢夺罪。
  1、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力作用在人上)
  3、抢夺转化为抢劫的情形: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五、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压制反抗,强行取财)。
  3、VS诈骗罪(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处分财物)。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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