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厂监管员10名和技术检查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志愿加入驻厂监管和技术检查专业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证书;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其中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的,详见《岗位表》要求)
(七)符合相应的岗位资格条件
1.具备《2023年睢宁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驻厂监管员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9:00-1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9日9:00-1月16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9日9:00-1月1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月19日9:00至1月20日24:00内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见附件《公开招聘职位表》。
2.考生必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在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发布)。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
3. 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01-05岗位3000元、06-10岗4500元、11岗5500元。试用期后合格人员,待遇按照以下标准:01-05岗位5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06-10岗7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11岗8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睢宁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分配。
(四)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六、考察、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县应急管理局:
0516-88307616
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0516-67551216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
0516-67031961、0516-67031962
咨询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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