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2023年上半年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0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截至2023年5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本科须为普通高校毕业。
6.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需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http://rszp.nt2y.com:9081(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5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2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岗位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时间请关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成绩单(2023届毕业生)
(4)专业方向不明确者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含各阶段)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在职经历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护理岗位采取操作技能考核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3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后签订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后办结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9291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554305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