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6月4日(星期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公共卫生中心B楼1楼大厅(高新路551号)。
3.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见附件)进入资格复审及报名直接采用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程序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报名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本人委托他人代审核,除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受委托人现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资格复审按以下步骤:
1.应聘人员信息确认: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携带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和以下规定的报名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复核: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其他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其中,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归国留学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3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位证书及中文翻译;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及中文翻译。
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毕业生)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等报名材料未能体现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方向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3.陈述申辩。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请关注《面试公告》,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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