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徐州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1.辅导员岗位报名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
(2)有1年(计算方法同上)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计算方法同上)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高校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科科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 (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开具。
3.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6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kdzz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及审核时间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徐州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如未接到有关信息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7月2至3日,登陆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缴费要求: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6月30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不退还报名费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徐州开放大学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应的教学理论,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3.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www.xzou.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由徐州开放大学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发布。
(三)面试
1.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执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答辩。说课、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2.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
各项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在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答辩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徐州开放大学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820273
徐州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16-8310733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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