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盘活存量,促进人岗相适,推动全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公务员22名、参公群团人员1名和参公事业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一)区级机关单位岗位,面向以下人员:
1.全区区级机关(不含开发区)、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2.全区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参公事业单位岗位,面向以下人员:
1.全区区级机关(不含开发区)、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2.全区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镇(街道)单位岗位,面向以下人员:
1.全区区级机关(不含开发区)、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2.全区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参加选调:
1.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作未满5年的、选调生未满3年的,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
2.正常公开考试录用、军转安置和区内转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未满2年的,区外转入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未满3年的;
3.2019年6月1日后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报考与所在单位不同类别单位的岗位;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6.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4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址:各选调单位(具体详见选调岗位表)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晚可在面试通过后提供)、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参加选调的人员给予支持。
(二)综合评价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各岗位综合评价成绩均按面试成绩确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
(三)组织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转任和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聘用手续。
对发现有影响转任或聘用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86310470
监督举报电话:86310562
七、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原标题: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选调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jdj.gov.cn/html/article1188171.html
|